2017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联合,对河北、福建(含厦门)、江西、河南、广东(含深圳)、广西、四川、贵州等10省份开展了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102号),要求各地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为督促各地整改工作,夯实检查效果,财务司委托中心对部分省份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2018年4月16—28日,中心组织6个核查组分赴河北、福建、河南、广东、广西、贵州6省份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本次共核查了6个省份的17市(州)21县(市、区)64所学校。各核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关注各省份整改工作整体部署情况及实际成效,对问题清单中的问题逐一核查,并对个别存在问题较多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县、学校进行深入检查,着力发现财政教育经费使用、规划、结构、投入、管理等方面问题整改实绩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通过核查,促进了问题整改和机制建设,提升了专项检查的时效性,为进一步做好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核查工作进点会
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