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19〕6号,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刚性约束,激发绩效管理的内生动力。为强化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意见》更好地落实,受教育部财务司委托,2022年3月1日—27日,经费监管中心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5个计划单列市2021年度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评价。
审核评价工作组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在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核评价规则及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审核评价工作。日前,正式向教育部财务司提交了各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审核评价报告。